終於可以跟同類說再見

在還不這麼認識自己的少年時代,我常常在尋找同類。

說到同類,當然不是指長得像的,而是一種「啊,眼前這個人跟我應該是同一種人」的抽象感覺。若要試著具體描述,首先是人生的價值觀大致相同,以我自己為例的話,大概是正直(雖然未必總是誠實)、孝順、正向思考魔人等等。但這種人其實很多,尤其經過就學、就業選擇的隱性分類,核心生活圈或者臉書圈的同伴大約60%其實都跟自己相似。

所以扮演決定性要素的,其實是默契:總是在同一個情境中想到同一件事或是擁有一樣的判斷;遇到某種狀況,眼神會看向對方發現他的眼神也正在找你:然後同時做出嫌惡、無奈、竊笑的反應。到這裡,只剩下不到5%的人。用動物性一點的說法,你感覺到相同的氣味,而這種氣味強烈的吸引著你。

那麼最後到底是辨別同類的呢?很簡單,你必須打從心裡覺得他是。就這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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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時代的戀愛幾乎都跟尋找同類有關,因為氣味相近彼此吸引,覺得對方跟自己太多地方相像又契合,相信這就是傳說中的「對的人」。在這樣的假設下,我們無意中總是在尋找和自己相像的人,想要在無邊際的人生道路上遇見同類,就像走在路上經過一片玻璃,煞有其事地對鏡子裡的自己說:「喔,原來你也在這裡」一樣。

我確實見過同類,也往前一步談了一場戀愛,當時我們什麼都像,卻只有愛情觀不像,一個積極如火另一個內斂如冰,這種冰與火的相遇實在無法像電影小說般灑出什麼狗血來,只能接受冰被燒傷火被凍傷這種事實,微笑告別,回到同類的原點、然後在人生的構圖上慢慢錯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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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這樣過了近十年,我幾乎再也沒有遇過同類了,或者應該說,在你愈了解自己以後,就愈相信和你相似的人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你自己別無他人。價值觀相同、擁有絕佳的默契,就能成為同伴。能夠擁有幾個可以共享生活的同伴,已經是萬幸。然後也不會再想著要跟同類談戀愛了,因為那會讓你覺得恐怖:我怎麼可能受得了這麼難搞多毛的自己!

我也不相信互補論這種拼圖的概念,或者應該說,補也要補對地方啊,我缺乏的東西不一定要被填滿。我比較認同「無可取代」這種傳統觀念。例如漢娜,我們不算同類,也不互補,但是無可取代感卻很高。我們大腦中總會保存一些重要的畫面來提醒自己的情感和行為,譬如十九歲那年我和漢娜大吵一架,我把早上買的海綿蛋糕重重丟在地上(亂丟東西的行為我已經改了阿彌陀佛),她雖然當下氣得想把我掐死,但一個箭步就把海綿蛋糕撿起來放在桌上,哭著說這是我北鼻買給我的你不可以亂丟。這個畫面我應該會記得一輩子,它就這樣不知怎地發揮了無可取代的作用。

最近一次是我看著他背著公司電腦包、穿著牛仔短褲和在新加坡買的漂亮藍色涼鞋,當時他正在點飲料。我就坐在腳踏車上看著,眼前這個人小小隻的臉圓圓帶著眼鏡的樣子,我突然很有感觸卻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,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才發現原來如此啊,那是一種你無可取代、我絕對不想失去你的鐘聲正在響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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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現在已經不執著於尋找同類這件事情了。原本約好今天一點打球結果我一路睡到下午兩點,被放鴿子的那群人打了一通電話給我沒接就知道我已經睡死了,直接放棄然後開打,事後跟我說欸你下次請飲料喔我說好只能這樣。這些同伴才是我生活的重心。

然後遠在池上的漢娜晚上七點半傳訊息來說我好想睡覺喔晚安。我直呼荒謬但是我打從心底想跟這種無可取代的荒謬感相處一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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